白城癫痫医院

小儿抗癫痫药物治疗原则

2019-08-13 12:13:09 来源:白城癫痫医院 咨询医生

抗癫痫药物医治原则

1.根据发作类型和综合征分类选择药物,还要斟酌共得病、共用药、年龄、家属意愿等;

2.如果公道使用后仍有发作,重新评估诊断;

3.推荐患者固定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药物;

4.尽量单药;

5.如果选用第一种药物失败,试用另一种药物,并加量至足够量后,第一种药物逐步减量;

6.仅在单药医治没有到达无发作时才推荐联合用药;

7.如果联合用药患儿未获益,应回到原来患儿最能接受的方案;

8.通常情况下,第二次发作后开始推荐加药,但如果已有两次发作,而发作间隔1年以上,可以暂时推延加药;

9.当患儿有脑功能缺点、脑电图提示明确痫样放电、患儿家属不能接受再次发作、头颅影象学显示脑结构伤害时要与监护人商量后决定是不是加药;

10.癫痫患儿如果延续2年无发作,即存在停药可能性,脑电图对减停药物有参考价值,多数癫痫综合征需要脑电图完全无癫痫样放电再斟酌减停,减停进程需要3~6月,如果减停进程中再次出现癫痫样放电,需要停止减停。

11.BECT等超过得病年龄,其实不完全要求撤停药前脑电图正常,存在脑结构性异常或JME等特殊综合征应当延长到3~5年无发作。

12.单药减停进程不少于6个月,多药减停每种药物不少于3个月,一次只能减停一种;苯二氮卓类与巴比妥类减停不少于6个月,减停进程中再次发作应当将药物恢复至减量前一次剂量,停药后再次发作应恢复既往药物医治。

13.停药1年再次发作可以视察,避免诱因,如停药2年再次发作,应再次评估肯定医治方案。

文章来源:绍兴哪家专科医院治疗癫痫病
TAG:
推荐阅读